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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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房屋於2022年5月19日全面改選董事,現行第14屆董事會共7席,分別由3名一般董事與4名獨立董事組成,獨立董事為在企業管理、法律、財務金融、會計及事業經營具豐富經驗之專業人士,可提供專業建議並監督管理團隊運作情形,除了借重董事在各領域之專業外,逾總席次半數之獨立董事亦可確保議事運作之客觀性與獨立性,力求提升董事會管理職能。

審計委員會(2007年成立)與薪酬委員會(2010年成立)等功能性委員會,共同對經濟、環境和社會衝擊相關議題負有相關決策責任,針對董事會之重大議案均經過事前的審議與查核。2017年成立的提名委員會,明定獨立董事所需具備之專業資格等各項條件,使董事會成員之人選更能符合所處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需求,亦強化了董事會的決議品質。

更多董事會資訊,請參考投資人關係網站
最高治理單位(董事會)成員
第14屆任期:2022/5/19-2025/5/18
董事長 信義(股)公司指派代表人:劉元智
副董事長 周耕宇 獨立董事 顏漏有
董事 周俊吉 獨立董事 李伊俐
獨立董事 詹宏志 獨立董事 吳志偉
第14屆各董事資料,請詳見投資人關係網站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董事會相關作業規定:

董事進修

公司不定期針對與營運相關之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為董事會安排進修課程,並加入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及其旗下之董監聯誼會,透過協會所發刊物或舉辦課程獲悉相關新知,協助董事增進各項職能。為使獨立董事隨時掌握與公司相關訊息,我們定期寄發營收公告及相關產業消息,以及不定期寄發與本公司相關之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等資訊;並依年度獨立董事自我評量之回饋意見,強化本公司各方面報告之內容。董事培訓則會依獨立董事之需求,並配合年度策略發展重點辦理相關課程。

第14屆董事進修情形

董事提名與遴選

為健全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信義房屋於2017年10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提名委員會,並訂定「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依「董事選舉辦法」以及「獨立董事被提名人評估及審查辦法」,明定獨立董事所需具備之專業資格等各項條件,如:多元性、獨立性、ESG專業知識與經驗等,使董事會成員之人選更能符合所處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需求。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請詳信義房屋2022年年報 p.3-37

獨立董事:業界少見的高比例

信義房屋擁有業界中少見高比例的獨立董事,席次超過全體董事的二分之一,且與各功能性委員會運作良好,2019年聘任女性獨董,強化獨董多元背景、專業知識與董事會決議品質。獨立董事透過以下措施協力領導公司發展:

  1. 安排獨立董事參訪集團重要子公司:以強化對子公司運作之瞭解,並對營運提出建議。包括參訪山水嘉庭開工典禮、信義嘉庭社區營造、及附近擬投標土地。
  2. 重大董事會議案事前安排與獨立董事溝通:信義房屋2022年共召開14次董事會,平均出席率皆達97%以上及過半數獨立董事出席,審核企業經營績效和討論重要策略議題,包含經濟、環境和社會衝擊、風險與機會等。
  3. 安排獨立董事單獨與會計師及稽核單位溝通:審計委員會委員、簽證會計師與稽核單位在沒有公司管理階層的陪同下,召開溝通會議。2022年度舉辦2次座談會。
  4. 董事指導會議:整合事業單位需求,邀請獨立董事指導,提高獨立董事參與公司營運程度,並舉辦指導集團子公司之會議。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於2019年4月8日設立公司治理主管一職,經董事會同意由陳志桓財務長兼任,其具備中華民國會計師資格且於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等管理工作經驗達10年以上,主要職責為負責督導並執行公司治理之運作。

公司治理主管權責,請詳見信義房屋2022年年報 p.3-41~3-43
進修情形